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
那么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离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经济补偿金金额,法律是否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补偿金数额呢?请看笔者下文详解!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终止,符合下列情形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的:
工作每满1年的支付1个月工资
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支付1个月工资;
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对于月工资较高的人群,《劳动合同法》对于支付经济补偿金进行了相应的限制:
限制的适用人群: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数额的限制: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而不按照劳动者实际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年限的限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上述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并且工资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时为了避免后续纠纷,双方会就经济补偿金以及其他费用达成一致。如果事后劳动者反悔,劳动者能否推翻原协议确定的数额,另行提起诉讼或仲裁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劳动者想要推翻之前签订的协议效力,需举证证明用人单位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一般由于劳动者缺乏搜集证据、保存证据的意识,导致举证不能,承担败诉风险。
睿安建议
对于劳动者,笔者建议劳动者就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协议之前,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咨询专业律师、劳动部门等,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反行为时,劳动者要注重证据搜集与保存。
对于用人单位,笔者建议用人单位在签订协议时应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避免采取非法手段,导致合同无效。
在补偿协议中避免仅写明补偿数额,应详细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补偿金的标准、金额,支付方式等,避免因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被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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